通知公告

  • 1
  • 2
  • 3
  • 4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年年终工作总结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21 10:27:17     点击:

 

2024年资产公司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强化建党引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遵循“转观念、转职责、转机制、争效益”的工作思路,聚焦企业监管、资产运营、科技服务、风险防控能力建设,部门联动、同向发力,充分发挥了资产运营的保值增值功能、成果转化的赋能增收功能、企业管理的监管增效功能,风险防控的承接增援(防火墙)功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全面总结全年工作、凝练特色、展现成果、激励先进,现将年终总结和考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长:刘金科

副组长:江     

  员:冯家斌

二、考核对象

(一)参与考核的人员

1.处级以下全体在编在岗职工。

2.资产公司及二级企业聘用员工。

(二)参与考核的单位

1.公司各部门:人力资源(行政)部、审计(法务)部、财务部、农科创新园服务部、资产运营部与物业管理部、科技服务部与产业化部(驻藏办)、退休非农工服务中心。

2.二级企业:长大科技、新智创新、设计院

三、考核内容

(一)个人考核。以公司年度工作要点、部门目标任务、岗位职责为基础,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二)部门考核。以签订的目标任务为基础,从对工作效果和目标达成度方面进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

(一)撰写工作总结

1.撰写个人工作总结。在资产公司及二级公司的在编人员和聘用人员要对照资产公司2024年工作要点、部门目标任务和岗位职能,在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工作总结于1215日交人力资源部。

2.部门工作总结。公司各部门及二级公司负责人要根据部门职责、目标任务,在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工作创新(特色)等方面全面总结,要用数据说话。部门及二级企业工作总结于125日交人力资源部。

(二)述职考核。个人述职、部门代表述职, 考核工作小组组织评议。

(三)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并在一定的范围内公示。

五、考核等次的规定

(一)公司级优秀指标不超过6人(排名靠前的人员按指标报学校);

(二)部门及二级企业考核等级分两个等级,一等指标2个,二等指标3个。

(三)下列人员的考核等次按以下原则予以认定:

1.除规定的有关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条款外,凡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考核等次即为不合格。

2.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参加年度考核且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按照学校和资产公司相关文件规定发放奖励性绩效。

(二)考核结果为的优秀等次个人、一等和二等的部门,由资产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奖励的额度。

(三)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人员,对其谈话,限期改进,不发放奖励性绩效。

七、考核纪律与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及时向职工传达学校和资产公司年度考核文件精神。

(二)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完成年度考核工作。

                                                              长江大学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2024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