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1
  • 2
  • 3
  • 4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长江大学农科基地教学用地申请的通知

时间:2025-12-01 10:15:39     点击:



各相关学院:

为保障我校农科类实践教学、劳动教育活动有序开展,优化农科基地教学资源配置,依据《长江大学农科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农科基地教学用地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本次申请覆盖学校农科基地中用于教学实习、毕业设计、劳动教育及基础性科研(需同步满足实践教学功能)的土地及附属设施,具体包括校内教学实习基地、园艺园林学院综合教学实验实习基地。

二、申请主体与条件

(一)申请主体

各开设农科类及相关专业(如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等)的学院,需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请,统筹本单位教学用地需求。

(二)申请条件

1.申请需基于学院年度教学计划,明确对应课程实习、毕业设计、劳动教育的具体安排(含学生人数、实习时长、教学目标);

2.若教学用地兼顾基础性科研,需确保科研活动不影响正常教学;

3.承诺严格遵守《办法》中用地合性、安全管理、环境维护等要求,明确用地安全责任人。

三、申请材料

1.《长江大学农科基地教学用地及房室设施申请表》需完整填写教学用途、用地类型及面积、申请使用时段、安全责任人等信息,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院年度教学计划复印件(需标注涉及实践教学的课程名称、学生规模、实习安排);

3.若申请劳动教育用地,在申请表中说明劳动教育的学生人数、劳动教育主题及频次);

4.若兼顾基础性科研,需附加《教学用地科研用途报备说明》(明确科研内容、与教学的衔接方案

四、申请时限

请各学院于20251215日 17:00 前完成申请材料提交,影响本学年教学活动的责任由学院自行承担。

1.纸质材料提交地址西校区行政楼107室

2.联系人及电话:朱军,13972392599吴林杰17762856333

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2591727@qq.com

附件:1.长江大学农科基地管理办法

2.长江大学农科基地教学用地申请审批表


长江大学本科生院

长江大学农科基地办公室


附件【 长江大学农科基地管理办法.pdf】已下载次 附件【 长江大学农科基地教学用地申请审批表.xls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