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保障我校农科类实践教学、劳动教育活动有序开展,优化农科基地教学资源配置,依据《长江大学农科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农科基地教学用地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本次申请覆盖学校农科基地中用于教学实习、毕业设计、劳动教育及基础性科研(需同步满足实践教学功能)的土地及附属设施,具体包括校内教学实习基地、园艺园林学院综合教学实验实习基地。
二、申请主体与条件
(一)申请主体
各开设农科类及相关专业(如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等)的学院,需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请,统筹本单位教学用地需求。
(二)申请条件
1.申请需基于学院年度教学计划,明确对应课程实习、毕业设计、劳动教育的具体安排(含学生人数、实习时长、教学目标);
2.若教学用地兼顾基础性科研,需确保科研活动不影响正常教学;
3.承诺严格遵守《办法》中用地合规性、安全管理、环境维护等要求,明确用地安全责任人。
三、申请材料
1.《长江大学农科基地教学用地及房室设施申请表》,需完整填写教学用途、用地类型及面积、申请使用时段、安全责任人等信息,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院年度教学计划复印件(需标注涉及实践教学的课程名称、学生规模、实习安排);
3.若申请劳动教育用地,在申请表中说明劳动教育的学生人数、劳动教育主题及频次);
4.若兼顾基础性科研,需附加《教学用地科研用途报备说明》(明确科研内容、与教学的衔接方案)。
四、申请时限
请各学院于2025年 12月15日 17:00 前完成申请材料提交,影响本学年教学活动的责任由学院自行承担。
1.纸质材料提交地址:西校区行政楼107室;
2.联系人及电话:朱军,13972392599;吴林杰17762856333
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2591727@qq.com
附件:1.长江大学农科基地管理办法
2.长江大学农科基地教学用地申请审批表
长江大学本科生院
长江大学农科基地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