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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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江大学农科基地科研与生产经营示范用地申请的通知

时间:2025-12-26 10:09:18     点击:



各相关学院:

为保障我校农科类科研试验、技术示范活动有序开展,优化农科基地土地和设施资源配置,依据《长江大学农科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农科基地科研和生产经营用地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本次申请覆盖学校农科基地中用于科研研究、技术示范、生产经营的土地及附属设施,具体包括太湖农技产业园、校内教学实习基地(仅用于基础研究、且需满足实践教学需要,申请时应征得学院同意)

二、申请主体与条件

(一)申请主体

1.科研用地的申请主体为我校农科类科研团队。

2.生产经营示范用地的申请主体为我校相关科研团队或合作单位。

(二)请条件

1.科研用地申请条件:有科研经费(临时用地申请除外)。

2.生产经营示范用地申请条件:已在基地进行生产经营的企业或团队;新申请者的项目需采用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管理模,预期年收益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有固定设施投资。

3.承诺严格遵守《办法》中用地合规性、安全管理、环境维护等要求,明确用地安全责任人。

三、申请材料

(一)科研用地申请材料

提交《长江大学农科基地科研用地及房室设施申请表》需完整填写科研用途、用地类型及面积、申请使用时段、在研项目信息、团队人员等信息)

(二)生产经营示范用地申请材料

提交《长江大学农科基地生产示范用地申请审批表》和项目实施方案(技术路线、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分析、固定设施投资计划)、校外合作单位需要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与学校签订的合作意向书等材料。

、申请时限

请各学院于2026年1月10日17:00 前完成申请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提交地址:太湖基地办公楼201

2.联系人及电话:朱军,13972392599

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2591727@qq.com


附件:1.长江大学农科基地管理办法

2.长江大学农科基地科研用地及房室设施申请表

3.长江大学农科基地生产示范用地申请审批表


长江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长江大学农科基地办公室

2025年12月26日


附件【 附件3长江大学农科基地生产示范用地申请审批表.xlsx】已下载次 附件【 附件2长江大学农科基地科研用地及房屋设施申请审批表.xlsx】已下载次 附件【 附件1长江大学农科基地管理办法.pdf】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