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资产公司在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紧扣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秉持 “勇于逐梦转观念、精于谋划转机制、敢于攻坚转职责、勤于实干争效益” 的工作思路,聚焦企业监管提质、资产运营提效、科技服务赋能、风险防控筑盾四大重点任务,持续激活资产运营 “保值增值”、成果转化 “赋能增收”、企业管理 “监管增效”、风险防控 “防火墙” 四大核心功能,以更实举措、更优效能,为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支撑与保障。为全面总结全年工作、凝练特色、展现成果、激励先进,现将年终总结和考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刘金科
副组长:陈 鹏 吴 磊
成 员:冯家斌 赵志蓉
二、考核对象
(一)参与考核的人员
1.处级以下全体在编在岗职工。
2.资产公司及二级企业聘用员工作。
(二)参与考核的单位
1.公司各部门:行政统筹部、审计(法务)部、财务部、科创园服务部、资产运营部、投资运营部、科技服务部与产业化部(驻藏办)、退休非农工服务中心。
2.二级企业:长大科技、新智创新、设计院
三、考核内容
(一)个人考核。以公司年度工作要点、部门目标任务、岗位职责为基础,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二)部门考核。以签订的目标任务为基础,从对工作效果和目标达成度方面进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
(一)撰写工作总结
1.撰写个人工作总结。在资产公司及二级公司的在编人员和聘用人员要对照资产公司2025年工作要点、部门目标任务和自己岗位职能,在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
2.部门工作总绩。公司各部门及二级公司负责人要根据部门职责、目标任务,在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工作创新(特色)等方面全面总结,要用数据说话。
(二)述职考核。个人述职、部门代表述职, 考核工作小组组织评议。
(三)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并在一定的范围内公示。
五、考核等次的规定
(一)公司级优秀指标不超过员工总数的50%(排名靠前的人员按指标报学校);
(二)下列人员的考核等次按以下原则予以认定:
1.除规定的有关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条款外,凡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考核等次即为不合格。
2.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参加年度考核且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按照学校和资产公司相关文件规定发放奖励性绩效。所在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不发绩效奖励。
(二)考核结果为的个人、一等和二等的部门,由资产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奖励的额度。
(三)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人员,对其谈话,限期改进,一年内薪级工资不予晋升,不发放奖励性绩效。
(四)与公司签订合同的聘用人员,考核合格工资提升100元/月,合同约定随地方最低工资标准提升的按增量提升(不与考核合格工资提升100元/月叠加使用),考核优秀提升200元/月。所在企业处于亏损的不予提升。
七、考核纪律与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及时向职工传达学校和资产公司年度考核文件精神。
(二)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完成年度考核工作。
长江大学资产经营管理(荆州)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