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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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度公务租车服务供应商的公告

时间:2026-07-20 11:19:29     点击:

 

为完善公司公务租车服务管理体系,保障公务活动有序开展,切实盘活经费、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严格遵循政府采购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面向社会公开遴选 2026 年度公务租车服务供应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现对公务租车服务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本次拟从申请的供应商中确定入围供应商为公司公务提供租车服务,并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服务协议。具体租车事宜按照“一事一租”原则进行。车辆类型包括轿车、商务车、大巴车等。本次项目拟筛选3-5家供应商,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的供应商续签1-2年。

 二、技术要求

(一)申请人要求

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

(二)车辆要求

1.申请人须保证服务车辆为自有车辆,车辆外观庄重、整洁,车厢内部干净、舒适。车辆状况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有关规定要求,无违章、违法及法律纠纷。

2.车辆使用年限在8年以内且证照齐全有效,车辆须按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年检等,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为保障行车安全,各车型车辆已行驶里程不得超过20万公里。

3.车辆保险须购买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司乘险等。其中,第三者责任险在300万以上,司乘险在30万元以上。

4.供应商的车辆在接送人员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机械故障时,供应商需及时安排车辆转接,如不能及时安排应急车辆到达现场时,我单位有权扣减租赁费用。

5.供应商须按报价文件或响应文件约定的价格、服务承诺等提供租车服务,不得擅自提高服务价格、降低服务水平、故意隐瞒和不兑现有关服务承诺。否则,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警告、通报、罚款,直至解除合同。

6.租赁期间车辆保养及发动机系统、底盘系统、电气设备等因正常损耗需要维修的,均由供应商承担。

7.在实际服务过程中,若不能提供正常的服务,严重影响公务活动,我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三)驾驶员要求

1.驾驶员年龄需在55周岁以下,供应商须承诺配备的驾驶员身体状况良好,入围供应商需在签订框架协议前提供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备查,若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备查资料,我单位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2.供应商需承诺配备的驾驶员无犯罪记录、驾驶员需是本单位人员,驾驶员持驾驶证且驾龄需5年及以上方可上岗。驾驶员工作期间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严禁无证驾驶或酒后驾驶。

3.用车单位对驾驶员服务质量不满意时,供应商须按照用车单位的要求更换合格的驾驶员。

4.用车单位执行公务活动时,提前3小时进行电话预约,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提供用车服务。累计3次无法完成预约服务的供应商,我单位可取消其服务资格。

(四)突发情况处理

1.遇误点误时、车辆故障等突发情况,供应商要及时通知用车单位并及时作出处理和补救,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避免给用车单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如给用车单位造成损失的,需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

2.遇临时任务和调度,需无条件配合用车单位的安排。

(五)风险承担要求

合同期间,供应商的驾驶员行车载客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如因供应商的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而造成的交通事故造成乘客及任何第三方损失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资料清单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车辆信息(品牌、型号、车牌号、照片、保险);

(三)租赁费用报价表;

(四)其他服务承诺。

 四、入围原则

 我司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及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入库供应商名单,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本次供应商征集仅为建立年度合作供应商库,不代表具体项目中标或定点,我司根据实际需求择优委托服务。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地点:资产公司403(学术楼)综合办公室。逾期未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本次报名不接受电子件。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6年7月27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7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址:资产公司403室(学术楼)

联系人:杨慧慧

联系电话:0716-8061066

 

 

 

长江大学资产经营管理(荆州)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20日